FCC认证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美国联邦通讯**对进入美国市场的电子电器产品在EMC、Telecom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电子电器产品需拿到FCC认证证书才能顺利进入美国市场。 FCC 是美国联邦通信**( 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 )的缩写,成立于 1934 年,它主要对无线电、通信等进行管理与控制,属机构,有执法权。它与**、企业合作制定 FCC 法规、标准。 FCC 认证是美国 EMC 强制性认证,内容涉及无线电、通信等各方面,特别是无线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无线电干扰问题,包括无线电干扰限值与测量方法,以及认证体系与组织管理制度等。 受 FCC 管制的产品,例如:个人电脑、 CD 播放机、复印机、收音机、传真机、视频游戏机、电子玩具、电视机及微波炉等产品。这些产品按用途被划分为 CLASS A 、 CLASS B 两大类, A 类为用于商务或工业用途的产品, B 类为用于家庭用途的产品, FCC 对 B 类产品法规要求更严格 , 限值低与 A 类。 样机要求 1、每个申请认证型号至少提供一台合格样机。(推荐二台或二台以上) 2、提供的样机必须保证是正式合格样机,其内部电器结构和外观必须和以后出口的批量样机一致。 3、样机上的商标型号必须清晰可靠。 资料要求 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商和申请认证方的全称和详细的联系通信地址。 将提供给用户的认证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手册的副本。(如该产品还没有用户手册,则可提供相关内容的草稿副本) 产品电气原理图及工作原理说明。(如产品有接地或天线,应加以描述) 有关产品的工作振荡频率表,表中应列出信号的传播路径和相应振荡频率。 其它一些需要说明的产品特点。 备注说明: 1、相关的文件资料需为中英文两种。 2、为缩短认证周期,提供的资料较好为电子文档形式。 3、在认证过程中,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企业补交其它额外相关资料。